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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街头捡钱拒还,女孩崩溃下跪

    近日,广州街头,有一名老太太捡到 200 元不愿归还,女生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说:” 这个钱我是有用的,希望你能够还给我。”谁知道老人根本不听。

    据在场人描述,他目击了整个过程,看到女孩拿东西时钱从书包掉出来,于是好心提醒女孩身上掉钱了。女孩说这钱是自己的生活费,家庭条件并不宽裕。但老人不但不将钱交出来,还辩称” 钱上写了你名字么?”” 谁捡到就是谁的 “” 你看到捡你钱了?” 非常理直气壮。

    女孩欲索要回来,老太太却以 ” 口袋里的二百块钱是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 ” 为由拒绝归还。女孩情绪彻底崩溃,当着多位同学的面,在众目睽睽的围观之下,直接向老太太下跪,哭喊着恳求她能把钱还给自己。

    ” 爸妈都不在家,我的钱是有用的,那是我的生活费 ……”

    知情人称女孩父母不在身边,和爷爷奶奶生活。最终在路人的劝解下,老人才极不情愿归还了钱。

    这件事引发了很多网友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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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

    有关律师表示

    ” 拾金不昧 ” 是法律规范

    有律师表示,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失主。” 这是对 ” 拾金不昧 “的法律规定。其实在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中亦有所涉及,其中 ” 盗窃罪 “、” 侵占罪 “等属于侵犯财产、侵害民事权益的法律规定,它们反映了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意义。

    在法律层面,” 拾金不昧 ” 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拾得物品的人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说,” 拾金不昧 “既是一种文化传统,也是法律规范,两者相辅相成。

    有专家也是表示,一些老年人凭着 ” 没人看见就不算偷 “,” 年龄大了,该我拾到就该是我的 “等错误观念行事,应认真反思,重温文化传统,树立好的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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