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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案破案只有13%】安省被定罪者逾半刑期在1个月内(图)

    有警界人士表示,在加拿大发生的欺诈案,其中只有不到5%被报告给警方。但就算是已经报告给警方的案件,最后能够立案并侦破的,也是寥寥无几,判处的刑期也是不值一提。

    CBC电视台报道称,安省的司法系统已经难负重荷,不愿起诉欺诈案,让欺诈者逍遥法外。而且就算法庭判决诈骗犯有罪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者也只能自己想办法去追讨欠款。

    在过去的10年里,安省的欺诈案报告激增,但只有一小部分最后能够受到刑事检控,而之后又有近一半的指控被撤销。同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安省,在加拿大范围内都有类似的问题。

    皇家骑警前副专员、现任国际刑法改革中心主席杰曼(Peter German)表示,「我们加拿大现在对绝大多数欺诈罪案,根本没有调查和起诉。由于资源不足,连许多涉案金额过百万元的欺诈案,都无人手进行调查。」

    杰曼以及多位警察、法律和学术专家都表示,警力资源不足的原因,主要是欺诈案件的调查和检控需要动用很多的资源,偏偏相关的专业人士又不足,而且司法系统能力有限,主要的资源还要用于调查暴力罪案,以至于欺诈案大量积压。

    加拿大反欺诈中心数据显示,去年加拿大人因欺诈损失了大约4.16亿元,比2021年近2.69亿元的损失猛增55%。2022年一半以上的损失来自安省。而警方估计,往往只有5%到10%的欺诈案被举报。

    加拿大统计局数据显示,安省警方2010年接到的欺诈案数量为3万1407宗。到2021年,这一数字已增加了2万宗,达到5万1429宗。

    2021年,警方破获的欺诈案仅占当年报告案件总数的13%。而且破获的案件中,还包括前几年的旧案,因此真正的破案率可能更低。

    对于近一半受检控的欺诈案最后被撤诉,安省司法厅的一位发言人解释称,司法厅会审查每项指控,以确定是否有合理的定罪可能性以及起诉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而杰曼认为,放弃指控欺诈罪行,会导致警察和检控官怀疑追查复杂欺诈案件的意义。「如果50%左右的人无法通过系统,我们为什么还要费心呢?。即使那些确实通过了系统,从威慑的角度来看,结果真的很重要吗?」

    在过去十年中,在安省因欺诈而被定罪的人中,只有32%被判入狱。即使是被判坐牢,其中的51%的罪犯,刑期只有一个月甚至更短。只有2%的欺诈罪犯被判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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