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举报教授的博士生:对学校回复有几点疑问

编者按:中国西南大学一教授于21日遭该校博士生举报,利用教职胁迫学生维系不正当关系,西南大学于昨(25)日深夜回应,表示已取消该教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

今日,该博士生针对西南大学回应提出几点疑问,希望学校能够回答,包括处分是否通报公示、降级结果等,以下为其微博全文。

我对学校的回复有几点疑问,请学校回答。

1、对赵明的处分只是在我向学校讨要说法时口头告知我,文件也是我偷偷拍的,第二页都没照全。说明该文件并未在西南大学下发,赵明的违纪行为也并未通报公示。

2、我向学校提交了赵明违背我的意愿,利用导师职权胁迫我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的证据。而学校只是认定他与我有不正当关系。学校的认定结果与事实不符。认定结果不准确,因而处分过轻。

3、请问赵明调离教师岗位,现属什么岗位?撤销教师资格证的批复为何不能给我看?现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是谁?赵明的职称降级从几级降到几级?降级结果在哪里公示?

4、根据学校哪一个文件规定,我的学术创新性成果不符合要求?《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明确规定,衡量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以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我获得优秀评价的学位论文是典型的创新性成果,一篇论文没有创新性谈何学术价值?我的论文创新性一项评价获得了优秀。另外,该文件还明文规定,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就能毕业和授予学位。为何我答辩通过,学位论文和答辩决议未送达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定?赵明作为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部学术委员会成员、校学术委员会成员明确告知我法学院不强制要求发表学术论文,而我的学位论文达到了申请博士学位的水平,通过了学术成果认定。是学校先批准我申请学位并为我组织了学位论文答辩,现在又无理由地否认你们已经认定的成果和答辩决议,堂堂一所211大学对学位申请工作这么不负责任,这么儿戏吗?

5、我作为严重师德师风事故的受害学生,在经过长达半年的维权后,多次要求赵明与学校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我进行道歉和安抚以及协商善后事宜,但毫无回应。我现在再度要求赵明与学校与我进行协商有关善后事宜。

图1是西南大学昨晚发布的回复,图2是西南大学有关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学术成果认定的规定,图3-4是《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对于学术成果和毕业授位的有关规定,图5是赵明明确告知我法学院和学校均取消了我们这一届发表论文作为毕业和授位强制要求的聊天记录,图6是教育部《学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图7是我论文通过教育部盲审优秀的评审书。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图六:

图七:

热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