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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开车蓄意撞人 凶嫌被批准逮捕面临死刑

    视频截图。1月11日,中国广州,多名行人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SUV撞倒 © via Reuters

    广州市11日发生开宝马蓄意撞人致5死13伤惨剧后,广州检方14日依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温姓男驾驶做出批准逮捕决定。依据中国近期判例,这名凶嫌将面临死刑判决。

    22岁的温姓男子11日驾驶一辆宝马休旅车在广州闹区突然加速撞击行人与机动车,撞击后还掉头再冲撞一群行人,随后试图逃逸时遭警方拘捕,事件造成5死13伤,引发社会公愤,要求对凶嫌处以极刑。

    广州检察院官方微博14日晚通报,广州市检察机关14日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天河“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温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消息传出后,虽然大陆网友多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究办,但也有许多网友指出,这项罪名形同定义凶嫌就是故意杀人,死刑跑不了。

    中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此前指出,如果存在毒驾、醉驾、报复社会等情形,利用车辆撞击社会公众等不特定物件,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中国近期判例显示,温姓凶嫌将面临死刑判决。

    2021年5月22日,31岁的理髮师刘东因为投资失败,驾驶一辆宝马汽车,故意在路口闯红灯,衝撞多名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导致5死11伤。

    2021年10月29日,该案在大连市法院一审宣判,刘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东提起上诉后,2022年2月9日,辽宁高院公开审理此案,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刘东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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