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租客都面对业主的驱逐令。
从今年1月到10月,安省业主及租户委员会(Ontarios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在多伦多收到了1269份「自用驱逐」申请(own-use eviction),即N12表格,其数量比过去两年大幅增加,并可能突破近两年的历史记录。2019当时年全年共收到1274份申请,2020年收到有864份申请,而2021年收到762份。除此之外,还有租户收到业主的驱逐申请后没有提出仲裁就同意搬离,这写申请不包括在上述数字中。
这表明租户的地位越来越不稳定,业主及其直系亲属、护理人员和新房主给租户带来的压力自从疫情以来越来越大。大多区租客协会联盟(FMTA)行政主任登特(Geordie Dent)说:「虽然驱逐申请并不代表可以强制驱逐,但是这给租户造成了巨大压力,他们会因为不确定性而离开。然而租房市场的价格越来越高,10月多伦多两室住宅的平均租金是3353元,一室住宅是2502元。」
登特指出,火热的租房市场促使一些业主恶意使用自行驱逐程序,而且在租约失效后和签署新租约之前的时间可以无限加租。房东只提交N12表格,而没有提交启动仲裁程序的L2表格。
根据安省法庭的数据,今年截至11月22日,N12驱逐表格被下载了75892次。
缅省温尼辟大学(University of Winnipeg)的研究人员泽尔(Sarah Zell)和麦卡洛(Scott McCullough)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自用驱逐」可以规避租金管制系统,但是加拿大总体上缺乏关于驱逐的数据,特别是无过错或开发导致的驱逐,因此很难衡量活动的程度,以及对住房市场和整个社会的影响。
安省出租房屋供应商联合会(Federation of Rental Housing Providers of Ontario)主席欧文(Tony Irwin)不认同业主是试图绕过租金管制。他说:「任何利用该系统提高租金的行为都是违反省住房法的,应该被追究责任。」 如果租户认为他们的业主通过自用程序恶意驱逐他们,可以向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证据确凿,个别房东可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Aaron Zhang,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