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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了房屋买卖协议后嫌贵「缩沙」 华裔投资者被判赔偿百万元(图)

    卑诗省高等法院在上周五(16日)公布的一项裁决中,下令一名突然退出合约、拒付30万元订金的华裔地产投资者,就其原先签约购买的一栋俯瞰乔治亚海峡的豪宅,向卖家支付接近100万元的赔偿金。

    根据法庭文件,该名华裔地产投资者名叫曹娜(Na Cao,音译),她在2016年11月签署合约,以445万元购买了位于卑诗省杜华逊(Tsawwassen)市太平洋路917号的一栋豪宅。但她在被朋友们告知她出价过高之后,突然退出了合约,并拒绝支付30万元订金。

    卑诗省高等法院的法官柯克纳(Matthew Kirchner)在裁决书中写道,尽管曹娜夫妇俩的地产经纪刘先生向他们就退出合约发出了警告,卖家也发出威胁,将因他们违约而采取法律行动,但他俩仍置之不理。

    法官还驳回了曹娜关于她被误导的辩解,他在裁决书中说:「我发现曹女士没有资格取消合约,她拒绝支付订金和完成交易,已构成了违反合约。」

    法官下令曹娜向豪宅的卖家Jeffrey Kaltenegger支付97万元的补偿金另加法律开支。这97万元相当于曹娜原先同意支付的445万元与该栋豪宅最终在2018年5月以348万元售出之间的差价。

    裁决书显示,曹娜夫妇俩早在2016年10月向Jeffrey Kaltenegger的豪宅下柯化之前,已在温哥华地区购买了数个物业。就在缴付订金的截止期到来前的几天,他俩与朋友们谈及最新的物业投资。

    曹娜的丈夫李先生在法庭上作证说:「我所有的朋友都说,你们买的这个价位太高了。」

    尽管曹娜夫妇俩的地产经纪刘先生透过社交媒体微信告诉李先生,如果不准时缴付订金,卖家有权采取法律行动。然而,李先生要求刘先生与卖家进行谈判来降低售价。但卖家明确表示,一分钱也不能少,并告诉刘先生,他的客户应预期收到一份律师信。

    李先生遂透过音频短讯回覆刘先生:「算了,如果他将以这种方式处理,让他发律师信,我们已决定不买了。」

    曹娜在法庭上辩称,关于豪宅的分界线,她被误导了。她还试图声称,她对于订金的运作方式有所误解,她以为如果她不付订金,合约将会失效。但她的多项辩解均被法官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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