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砍警察下砍黑道 “中国菜刀团”在东京咋这么NB

墙内自媒体乌鸦校尉文章:如果要评选世界上哪个国家躺枪最多,中国绝对是“种子选手”。有时候这种躺枪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比如说,一群日本人在日本打架,到最后变成了“中国黑帮喋血东京街头”。

整个事情的发展有点无厘头。

上月中旬,在日本东京池袋的一家商业大厦里,58楼一家餐厅的员工向警方报案称,店里面一起来的大概100名客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打起来了,等到警察赶到的时候这伙人已经散了,只剩下几个人还在店里,其中一名男子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上图)。

日本人在日本的店里打架,按说无论如何也跟中国扯不上关系,但还真有人能给你扯上关系。

根据媒体最开始的报道,当天在店里的这些人是黑帮“中国龙”的成员,他们为了庆祝成员出狱,就在餐厅里搞了个聚餐活动,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发展成了暴力冲突。

但随后也有其他日媒称,当天出狱的人不是“中国龙”的成员,而是属于另一个团体。因为出狱的这个人跟“中国龙”成员有过节,于是后者派了10个人到餐厅里找茬,然后双方就从谈话顺利发展到斗殴。结果打着打着旁边劝架的人也加入了战斗,于是这场架就越打越大。

根据爆料人的说法,除了10个进餐厅的成员,餐厅外面还有100个“中国龙”的成员在待命,如果警察晚一会儿到,冲突规模估计就直接翻番达到200人了。顺带一提,那位脑袋受伤的哥们后来还从医院里逃走了。

总之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充满了荒诞和混乱,甚至还有点搞笑。

那这件事是怎么跟中国扯上关系的呢?因为这个叫做“中国龙”的组织,成员主要是从中国回去的日本战争遗孤。

有些媒体看到这个点,马上兴奋起来。尤其是台湾有媒体如获至宝,标题赫然为《又是中国人!日本黑帮“中国龙”庆出狱池袋百人聚餐爆发大乱斗》,报道里说,就在前几天,池袋一家料理店刚有一群中国人打起来了。

问题是“中国龙”的成员是日本人,怎么就成了“又是中国人”?

日本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也称,东京池袋正在成为“华裔犯罪集团的战场”,他们“用啤酒瓶打人,挥舞着青龙刀”……然后下面的日本网友开始一本正经地讨论怎么限制和管理外国非法组织。

当然,评论里也有清醒的日本网友表示这篇文章“有误导性”,因为这些日本遗孤“就是日本人”。这位网友还表示,20年前“中国龙”在自己的老家搞事,成员说的都是日语,跟其他帮派没什么区别。

说实话,正是大多数日本人冷漠、排斥的态度,才导致了“中国龙”们的诞生和不断壮大。

1

严格来说,“中国龙”并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黑社会,或者日本法律中的“暴力团”。

根据日本《暴力团对策法》的规定,暴力团一般都有明确且严密绝对的上下阶层关系,一旦被认定为暴力团,里面的成员在申请银行账户、信用卡、保险时都会被严格限制。这其中知名度最高的要数山口组、稻川会和住吉会等组织。

如果警方觉得你比暴力团还要危险,那就会被列为“特定危险指定暴力团”,获得了这样的官方认证之后,超过5个人集会就是非法的。

从新闻中100多人随便聚集来看,“中国龙”肯定没到这个分量,但显然这些组织也不是什么正经组织。2013年日本警视厅称其为“准暴力团”,这些组织规模和成员数尚不到指定暴力团的程度,没有暴力团的绝对上下阶层关系,众成员的身份有高度隐匿性、而且流动性较大,但又有经常性的犯罪和暴力行为。

虽然没有被列为暴力团,但这不代表它就是人畜无害的小混混。

与“中国龙”这个名字相比,它的前身要更加出名——怒罗权。

1988年,12名日本遗孤后代在东京成立了怒罗权,当时这群遗孤的后代主要是为了抱团取暖,结果在成立的第二年,他们就打出了名堂。

那时,怒罗权的创始成员之一汪楠和4个同伴一起,开着改装摩托来到一个保龄球场,结果他们刚一下车就被50多名手持铁管、金属球棒的人围住,这些人来自另一帮派“市川幽灵”。然后他们5个人就从50多个人里面杀了出去,还导致对方4人重伤,1人死亡。

几个人觉得自己的反击肯定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法院还是判他们故意杀人,然后怒罗权又袭击了江东区警察署,他们不仅投掷火焰瓶,还用火点燃了警用摩托车。从此之后,怒罗权也将警察视为敌人,坚定不移走上了对抗的道路。

后来,怒罗权不断跟犯罪事件扯上关系。

1994年,32名“怒罗权”成员因盗窃摩托车被捕;1997年因为盗窃自动售货机中的现金,“怒罗权”成员及其他遗孤后代共10人被捕;1999年千叶县、东京都发生120起抢劫案件,与此相关的47名“怒罗权”成员被捕。

在整个90年代,怒罗权上砍警察,下砍黑道,成了整个东京最令人闻风丧胆的“菜刀军团”。犯罪记者田代笃写道:“怒罗权从来都会正面抗争警察与暴力团体,自然那些黑道也不会放在眼里。曾经发生过成员们手持匕首、青龙刀,将暴力团成员的耳朵切下来的故事。”

可以说,怒罗权是用最极端的暴力来反抗遭遇的敌视和恶意。这种态度其实已经包含在组织的名字上面:“怒”指的是被欺负时迸发出的“愤怒”,“罗”指的是将强敌打倒的“罗汉”,“权”指的是维护自身应得的“权利”。

这些人就像一面镜子,忠实地反射出日本社会对待他们的态度。

这些日本遗孤的后代不仅在学校里被老师和同学歧视,还经常挨打,“总有高年级的学生,会毫无缘由地殴打我。但那会我只有11岁,我只能忍耐”。有的人整天都被打得鼻青脸肿,但不论是老师还是校长,都无动于衷。

既然别人靠不住,就只能自己反抗。

需要注意的是,怒罗权的成员是遗孤后代,而不是日本遗孤当事人。他们经受的痛苦,远远比不上自己的父母。

而日本人对待真正遗孤的态度,总结起来就三个字——不当人。

2

日本这种“不当人”的态度,从最开始就展露无遗。

从日俄战争结束,日本就开始向中国东北开始“试点移民”,只不过规模还比较小,截止到九一八事变前,一共向中国东北进行农业移民1500人左右。

1936年8月25日,广田弘毅内阁将向中国东北移民确立为日本政府的“七大国策”之一,是“日本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民族大移动”。自1939年起,日本移民改为开拓民,移民团改为开拓团,移民事业称为开拓事业,移民侵略达到了高潮。

从1932年10月至1945年5月,日本共向中国东北输入开拓团1000余个,合计为321873人。

1945年8月,日本的投降已经只是时间问题,军部隐瞒撤退命令,企图以开拓团民为“人盾”阻挡苏联红军的进攻,导致1000余个开拓团的27万开拓团民成为“弃儿”。

这期间,日本官兵残杀同胞的事件比比皆是,他们逼迫开拓团民自杀、自焚、服毒,制造了多起惨绝人寰的惨案。据统计,1945年8月日本投降前后伤亡100人以上的开拓团遭难事件达50余起,死亡人数达9600多人。

在1945—1949年期间,日本人共死亡了176000人,开拓团民死亡人数近78500人,占总数的45%,开拓团民的死亡率是非开拓团民的3.82倍。

战后依然有大量日本人滞留在中国,这些人完全成了日本侵略的弃子。

虽然日本不当人,但中国一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帮助这些人回国,当时中国东北各个城乡都贴出告示,让这些人到当地政府登记,“本人愿意返回祖国的,请到当地人民政府登记,中国人民政府将本着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给予帮助并提供方便”。

1957年,在各方努力下,17艘客船载着26000名日本人回国。与此同时,在战败后的7年时间里,日本只派出了4艘船来接人。

到了这里,日本“不当人”的操作才刚刚开始。

1955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战时死亡条例》的法律文件,对于在中国没有回来的日本人一律按死亡人口处理并给予其家属经济补偿。没有归来的成年日本人,其家人可获得补偿金两万日元,失去孩子的日本家庭可以获得5000 日元的经济补偿。

这笔钱在当时算是不小的数目,于是很多日本家庭不再寻找遗留在中国的家人。到了1959年,日本政府直接颁布了《关于未归还者的特别措施法》,将居留在中国东北的日侨,不管是否有生存资料,一律取消户籍,按战时死亡处理。

很难想象会有政府这么对待自己的国民,估计很多日本人自己也不能接受政府的骚操作,于是在中日关系正常化之后,日本政府迫于舆论压力,开始重新讨论遗孤回国问题。

这个讨论是真讨论:日本国内开始争论该怎么称呼这个群体。

最开始日本媒体把这些人称为“中国残留孤儿”,遭到了在日中国人的反对。随后《朝日新闻》把日本遗孤称为“归国日系中国人”,同样遭到了反对,因为这些人不是中国人。《每日新闻》又把这些人称为“中国未归还同胞”,听着好像是中国把他们给扣押了一样。

可以看出来,这些名称都有意无意地把责任甩到中国这边,你有这闲工夫怎么不多关注一下他们的处境?

到了1987年,日本政府在《中国残留孤儿白皮书》中,将这一群体称为“在中国的日本残留孤儿”,算是结束了扯皮,不过中国一般还是将他们称作日本遗孤。

为了让这些人早日回国,日本政府可以说是相当“努力”。

日本政府不是在1959年把这些人的户籍给取消了嘛,现在他们可以恢复日本国籍,除了缴纳费用,只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就可以了:

1、孤儿证明书;2、户口本;3、结婚证明书;4、家族关系证明书;5、孤儿本人自述书;6、孤儿养父供诉书;7、孤儿养母供诉书;8、第三者的证明;9、孤儿本人照片;10、访日护照或外国人登陆证等。

如果这些材料你能够凑齐,没关系,日本政府表示你想要回来还必须经过家属的同意才行,亲属不同意那就回不来。后来政府又实行了特别身份保证人制度,只要能找到身份保证人,就不用亲属同意,问题是谁会去给一个外人提供担保?一直到1993年12月,日本政府才修改这一规定,那些被亲属反对的日本遗孤终于有资格回国。

可以看出来,从最开始日本政府就把这些人当作累赘和麻烦,几次三番想要把责任甩给中国。

而当这些日本遗孤真的冲破重重阻挠回到日本,会发现事情根本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美好,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不要返航,这里不是家。

3

2003年9月24日,650名遗孤向东京地方法院等四所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日本政府侵犯了他们作为普通日本人正常生活的权利,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赔偿每人3300万日元,赔偿总额达200亿日元。

起诉书里写道:“日本政府……封锁他们回国的途径,……即使在他们回国后也没有采取充分措施帮助他们,因此,日本政府侵害了他们作为普通日本人正常生活的权利。”

先不提生活习俗和文化等这些比较主观的东西,一个最直观的体现就是收入。

大部分日本遗孤在回国后,因为语言障碍和年龄的因素,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再加上日本社会和家族式企业的排外,更放大了他们的困难处境。

据统计,有将近一半的遗孤都没有工作,只能依靠社会救济生活,到了2001年底,有70%的回国遗孤被迫申请“生活保护”来维持生计,而没有工作加剧了他们和整个社会的脱节。

另一半能够找到工作的遗孤,只能从事所谓的“3K”工作,即所谓“累”“脏”以及“危险”的工作,而拼命换来的收入只能让他们徘徊在贫困的边缘,“回国后第二年就去工作了,每天电线在手上转,手指都粘在了一起……我丈夫更苦,一开始做冷冻食品,手都冻伤。后来又去焊接钢板,腰疼得站不起来”。

根据统计,日本遗孤的平均收入是16.4万日元,相当于日本刚参加工作的女大学生的收入。当时返回日本的遗孤大部分已经到了中年,按照日本年功序列制的标准,这个年纪的平均月收入应该在38—42万日元,但是只有1.4%的遗孤能够达到这个水平。

这种经济上的状况并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改善。数据显示,1995年归国的遗孤中有38.5%的人靠接受生活保护为生,到2000年,这一数据上升到65.5%。也就是说,越晚回国的遗孤处境也就越差。

除了经济方面的窘迫,遗孤还要经常面对亲人们的冷言冷语。很多日本人在得知遗孤的消息之后,丝毫没有激动之情,大多数人的态度是“知道他活着就好了”。

有些日本人甚至在给遗孤的信中,拼命阻止他们回国:“我不同意你回国, 回来了, 怎么生活啊?…… 无论你想用什么办法回来,不要搬到我身边来, 去住在大阪、名古屋、九州这样的离我远的地方吧, 说好了不许再在亲戚们面前出现。”

这种反应中国人很难理解,很多遗孤在回国之前都被中国人收养,他们回国之前需要养父母的签字,“我所知道的,没有一位养父母没签字,他们虽然不舍得,但还是鼓励遗孤们回到日本”。如果养父母知道这些遗孤亲人的态度,不知道还会不会同意他们回国。

就算这些遗孤不顾反对,一定要回国,很多人的坚定信念也会随着生活而动摇。

除了在学校里经常被围观议论之外,生活习惯的不同也让他们难以融入周围的环境,“生活习惯也不一样,剁饺子馅声音大了,楼下还会报警,要是味道大的韭菜馅,日本人更是报以鄙夷的目光”。日本遗孤于凤兰回归日本仅一年多,便因不堪承受精神上的巨大压力而自杀,年仅46岁。

这种排斥和歧视会一直延续到遗孤的孩子甚至孙子辈,就像怒罗权成员曾经的遭遇一样。长崎县中国归国遗孤子女之会会长宫崎一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本人也是战争遗孤的孩子。无论是生长在中国的战争遗孤,还是我这样的‘第二代’,回到日本之后都受到了社会和周围民众的排斥,经历了双重的苦难。”

从战败开始,日本对于遗孤及其后代的态度就极端冷漠,并在战后一直阻挠他们正常回国,甚至还拼命想要把这个“麻烦”丢给中国,从上个月池袋发生的事情可以看出,这种态度到现在依然没有改变。

而中国人做的究竟怎么样,用日本兵库县友好人士访问中国时的话说:“我对中国抱有尊敬的感情,中国对日本遗孤给予人道主义待遇,充满友爱,这在世界上少见。”因为很多遗孤都是被善良的中国人收留,并抚养成人。

当问到如果情况调换一下,日本人会不会救下敌人的孩子时,大部分遗孤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中国人已经做到了这种地步,还能在这么多年后躺枪,也难怪很多遗孤后来又重新回到了中国。

于德水就是重新回到中国的遗孤。1992年他从长春前往日本,又在1995年回到长春,在日本压抑的环境里,他写下了很多中国古体诗,其中一首是这样的:

庭院深深五色花,一时忘却在天涯。忽闻耳畔异乡语,此地原来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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