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校巴司机驾车听电话 仲裁员指解雇决定正确(图)

卑诗省一名校车司机在驾驶期间被学生拍摄到听电话,其后被公司解雇,工会对此决定提出质疑,但仲裁员指司机的行为虽无恶意但严重缺乏判断力,而且没有为其行为承担责任,因此裁定解雇决定正确。

在卑诗北部切特温(Chetwynd)担任近两年兼职司机的女子,于去年11月16日驾驶校巴沿29号公路(Hwy. 29)前往鲍彻湖路(Boucher Lake Rd.)接送学生回家。

当校巴驶经莫伯利湖(Moberly Lake)东端时,坐在司机身后的学生拍下她把手机放到左耳边的照片,其后该学生向父母展示照片,他们再把情况告知司机的雇主。公司以违反内部政策为由在一周内将她解雇。

该司机所属工会Teamsters Local 31对解雇决定提出质疑。仲裁期间女司机辩称有充分理由听电话,当时在无线电听到有同事的校巴在接送学生期间被困在雪地,因此向主管表示会让其丈夫帮忙,并指他当日较早时候也曾协助另一辆校巴。

主管同意后,司机便让同样身在校巴的8岁儿子打给父亲,由于孩子难以向父亲解释被困校巴所在位置,因此把电话交给当时正在驾驶的妈妈。

根据电讯商纪录显示,该段通话总时长为3分钟,包括申诉人儿子打电话的时间,申诉人的丈夫指通话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儿子说话,「只有最多30秒是与妻子交谈。」

工会指虽然该员工应该受到纪律处分,但解雇决定过分,「她过往没有被纪律处分的纪录,而且她没有表现出不能或不愿意接受处分。」

仲裁员沙利文(Christopher Sullivan)认为申诉人应被解雇基于两个原因,包括违反本省明确的分心驾驶禁令,以及没有为错误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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