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泼咖啡案两被告被判缓刑 禁止进入案发咖啡店(图)

列治文「泼咖啡兼辱骂华人案」今日下午判刑,涉案夫妇被判缓刑一年及罚款100元,并须遵守不得进入案发咖啡店等条件。

判刑下午于列治文省级法院进行,法官范多(Diana Vandor)指76岁女被告瑟奎夫(Astrid Maria Secreve)及74岁男被告伯萨米(Michel Jean-Jacque Berthiaume)在案中至少有部分行为是出于「对华人社群的偏见、仇恨或歧视」。

范多判处两人缓刑一年,并附带多项条件,包括不得进入案发咖啡店,也不可与受害人接触。

反仇恨亚裔犯罪关注组成员王立形容,法官判决是对抗种族仇恨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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