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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女不理防疫禁令出国 享罢旅游乐后罚5600元(图)


    2021年4月,疫情高峰期时,联邦政府要求民众除非必需否则不要出国旅行,令飞机都停泊在停机坪上。(加新社)

    华裔女子洪薇雯(Wai Wun HUNG,音译)2021年时,不理会政府要求民众除非必需否则不要出国旅行,跑到墨西哥去,回加时又不按照要求做核酸检测和入住指定酒店,被控告违反《检疫法》,在上月(9月)22日被密西沙加市的法庭判罪名成立,共罚款5,635元。

    安省法院的Quan法官判案时指出,洪薇雯犯有「不遵守检测官员或检疫官员命令的合理措施」,「未遵守禁止进入加拿大或任何入境条件的命令」2项罪名,违反了《检疫法》。

    前一项罪名要罚款1,500元,实际付1,880元;后一项罪名罚款3,000元,实付3,755元。法官认为,这是被告犯的法律错误,而不是被告合理和诚实地犯的事实错误。

    至于被告认为,她作为加拿大人可以自由地进入、居留和离开加拿大的宪章权利不受侵犯,那也是她自己犯下的法律错误。

    没有证据表明她被误导

    此外,没有证据表明被告被任何加拿大政府网站、ArriveCAN应用程序或任何加拿大新闻媒体误导。案情透露,在2020年疫情爆发之后,联邦政府要求民众非必要不要离开加拿大,除非是为了参加丧礼或照顾生病的亲属而进行的必需旅行,通过牺牲民众的假期和对家人的正常探访,控制新冠病毒从海外传播进国内,以保护加拿大的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的健康。

    当时已有数据显示,加拿大已发现和报告的大量新冠病毒感染者案例,都与出国旅行者有关,他们很可能是在国外感染了病毒,但还没有出现徵状,就把病毒带入加拿大。

    起诉书斥轻率自私漠视责任

    控告洪薇雯的起诉书上称:「然而有一些人没有听从政府不去加拿大境外旅行的要求,而是以轻率和自私的态度对待他们的社会责任,不听从基于科学和后果的建议,依旧我行我素出国旅行享乐。」

    洪薇雯于2020年12月27日离开加拿大前往墨西哥,然后于2021年4月5日返回加拿大。她返抵加拿大时,没有依照《检疫法》接受核酸检测,没有遵守筛查人员要求的合理措施,也没有在政府指定的酒店内居住3天等候检测结果。

    她是在安省封城令于12月26日生效的第二天飞去的墨西哥,可谓是顶风犯案。而她离开的原因并不是参加丧礼或是家中有急事,也不是为了找工作,「只是为了自己的心理健康」。她想在墨西哥享受生活,以远程工作的方式谋生。

    她原本计划在2021年3月5日返回加拿大,但当时加拿大的疫情严重恶化,她预订的航班被取消,于是前往哥伦比亚停留了一个月才预订到返加航班。

    洪薇雯在法庭上供称,她抵达加拿大时并不知道她还需要在机场接受核酸检测,也不知道要在指定酒店内居住3天等结果,她只是从传言中隐隐约约听到过一些相关的消息。

    而机场负责检疫的卫生官员称,她在机场询问洪薇雯,是否知道核酸检测和住酒店的要求,洪回答说知道。

    自辩说不应被强检及隔离

    但洪薇雯非但没有做检测,还强调自己如果入住酒店会有经济困难,而且她认为自己是一个加拿大人,有权进入加拿大,不应该被强制检测和监禁。在法庭上洪薇雯辩解称,她错误地认为自己已经遵守了入境要求,即在登机前72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且结果呈阴性,但并不知道必须在抵达时做核酸检测,也不知道还要在指定酒店住宿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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