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英朋友:他跟我借钱时说劳荣枝是"花钱的祖宗"


↑劳荣枝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

责编 任志江 编辑|郭宇

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二审进入第三日的庭审阶段。8月20日,法庭已进行并结束了法庭调查阶段,步入法庭辩论阶段。其中法庭调查阶段,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检察院均提交了多项证据。

前两日开庭时,劳荣枝表述逻辑清晰,情绪总体稳定。20日上午约3个小时的庭审中,劳荣枝多次持续性哭泣。

检方证据:

法子英朋友说法子英曾说劳荣枝是“败家子”

劳荣枝辩称:

堕胎后不敢回家,法子英照顾她花了钱

二审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向法庭提供了多项证据。

法子英的朋友陈某作证,法子英和劳荣枝是在婚礼上认识交往,法子英和劳荣枝交往也是玩一玩,劳荣枝贪玩好面子。陈某称,法子英曾向他借钱,借钱时法子英说劳荣枝是一个花钱的祖宗,败家子。没有听说过劳荣枝打胎的事情。法子英看到劳荣枝和其他人多看两眼,就会对她拳打脚踢。

关于陈某的证言,劳荣枝在法庭上表示,在九江时法子英没有给她钱,只是堕胎后她不敢回家,那个暑假和法子英在一起,法子英照顾她,花了钱。劳荣枝辩护人表示,陈某的证言可以证明,法子英对劳荣枝没有感情,以及劳荣枝所称法子英殴打她的情节。


↑庭审中,谈及自己被法子英“强奸”几度堕胎等情况时,劳荣枝数次哽咽落泪

劳荣枝在一审、二审中均提到她被法子英“强奸”打胎的情节,并称有两次打胎发生在九江,一次是她自行药流,一次是法子英姐姐带她到医院流产。检察院此次提交了九江妇幼保健院以及法子英姐姐的证言,证明劳荣枝的说法不属实。

检察院提交的证据中,九江妇幼保健院没有劳荣枝的住院记录。法子英的三姐证言称,法子英曾带劳荣枝回家,法子英实施犯罪后,曾将手表等财物放到家中,后已将这些东西交给公安。对劳荣枝是否打胎并不知情。

劳荣枝在法庭上表示,她去医院挂的是门诊,另一次是法子英二姐带她去一个小诊所堕胎,所以妇幼保健院没有记录。检察员指出法子英二姐的证言也称对她是否堕胎并不知情。

劳荣枝称小诊所系法子英姐姐的朋友,因不合规打胎所以法子英姐姐不愿说出。劳荣枝的辩护人则表示,劳荣枝在法庭上的说法自然流畅,有细节,也可以作为证据,而法子英姐姐与法子英有利害关系,对于法子英姐姐的证言要进行审查。

检察院提交的第三份证据是劳荣枝的同窗和闺蜜孙某的证言。孙某称1995年,劳荣枝曾打电话告知她自己交了男友,孙某不知道劳荣枝说的男友是法子英,后来看新闻才知道是法子英。孙某记得当时劳荣枝很开心,说法子英离异,男友还要带她出去找工作。后来,孙某又见过劳荣枝,劳荣枝当时看上去很疲惫,不高兴。劳荣枝和她正在说话的时候,发现男友来了,看上去很害怕男友,让她赶紧离开。

孙某还证言,劳荣枝离开九江后曾给她打电话,说没有钱了想办信用卡。劳荣枝还曾对她说过她被强奸了,流了很多血。

劳荣枝对于此项证据表示,她给孙某说过办信用卡,还说了她教书的三年积蓄三千多元都花光了。劳荣枝的辩护人表示,孙某的证言证明劳荣枝很怕法子英,劳荣枝的钱被法子英花了且被法子英强奸,因为劳荣枝当时只和法子英在一起。

检察院还提交了劳荣枝妈妈在劳荣枝的询问笔录,这项证据也是一审遗落的一份证据。劳荣枝母亲证言,劳荣枝在潜逃期间,当地公安曾拿走劳荣枝的相册,劳荣枝在这之后给家人打电话,劳荣枝母亲曾接听电话时说“在外面要放精明点”,劳荣枝随即挂断了电话。

劳荣枝则表示,她和母亲通话很短,母亲在电话里说的时“末枝(劳荣枝乳名),你出了好大的事,公安局在找你。”

检察院还出示与法子英服刑时认识的刘某以及在逃人员雷某的相关证据。刘某的证言提到法子英被抓后,他还有十多年的刑期,刘某不认识劳荣枝,劳荣枝在2020年被抓后才知道劳荣枝是法子英的同案犯。

劳荣枝的辩护人则提出,劳荣枝和雷某、刘某均不认识,但能在被抓后提到他们,说明系法子英告知她的,法子英以此威胁劳荣枝。

劳荣枝辩护人证据:

闺蜜说她不是爱慕虚荣的人

检方当庭驳斥:

视频中有明显剪辑痕迹

劳荣枝的辩护人提交的证据包括劳荣枝闺蜜孙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录像。孙某说劳荣枝不是爱慕虚荣的人,她认识的劳荣枝真诚善良,法子英看上去阴森冷漠,后悔没有阻止劳荣枝和法子英交往。

据央视新闻报道,对于孙某接采媒体采访的视频,检方当庭驳斥,“视频中有明显剪辑痕迹,不符合视频证据的构成要件。”

劳荣枝的辩护人提交的证据还包括:法子英被抓捕的时候持枪拒捕,劳荣枝被捕画面显示她没有反抗,且劳荣枝未整形,随时会被天眼系统识别。另一起案件的判决书,这起案件中一女子犯罪情况与劳荣枝类似,但被判刑12年,辩护人用以证明一审对劳荣枝量刑过重。南昌市检察院此前发布的一篇文章,辩护人用以证明对劳荣枝的笔迹鉴定不具有独立性。劳荣枝称被法子英多次殴打,法子英打伤了她的嘴角缝合了几针,还打得她头骨凹陷。当时相关办案人员并未对此进行鉴定,应进行鉴定。法子英曾通过劳荣枝邻居打听劳荣枝家的位置。以及其他最新的证据。

劳荣枝律师:一审量刑畸重应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

8月20日,劳荣枝案二审进入第三天,上午9时许,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在上午为期2.5小时的庭审中,检察方向法庭提交了陈某生等6份新证据,辩方向法庭提交了包括劳荣枝同学孙某静接受媒体采访视频等4份证据,并递交了包括调取曹姓人员在公安所做笔录等4份调证申请。

记者注意到,在辩方播放孙某静接受媒体采访视频时,劳荣枝掩面而泣,甚至一度哽咽,审判长及辩护人多次提醒其控制情绪。劳荣枝还请求法庭完整播放孙某静的采访视频,但被审判长拒绝。

针对辩方提交的4份申请,审判长称,合议庭将依法进行合议,再作出回应。

接着,劳荣枝的辩护人之一吴律师首先发表了辩护意见,他指出南昌中院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存在5处程序违法,他认为,一审审理存在重大程序违法,量刑畸重,应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


1999年,南昌、合肥等多地警方发布的劳荣枝通缉令。图片来源/合肥警方

吴律师提到,一审选择了3名法官组成3人合议庭,违反了《人民陪审员法》第14、15、16、17条等法律规定,涉及可能判处10年以上、无期、死刑案件,一审应当由3名法官、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他向法庭提交了多份合议庭组成成员不合法案例供参考。

吴律师称,一审法院无权主动增加公诉机关未公诉罪名:在南昌、温州两起案件中,公诉机关仅指控劳荣枝犯抢劫罪,未起诉劳荣枝故意杀人。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机关未公诉的罪名,法院不能定罪处罚。他认为,一审法院的做法违背中立原则,破坏了辩控结构制度,超出了检察院公诉范围,一审法院扮演了控方的角色,无法做到客观中立裁判。

吴律师称,一审审理过程中,南昌市检察院派出2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出庭公诉,整个庭审过程由该检察官助理出示证据、对证据发表意见,违反法律规定。他提到,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助理只能承担检察辅助事务,辅助举证,而不能独立举证,公诉人只能是员额检察官,不能是检察官助理,这属于程序违法。

此外,吴律师还提出了一审剥夺了被告人及辩护人回避的权利及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等程序违法事项。

8月20日11时30分许,在劳荣枝辩护人发表完涉及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1点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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