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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裔青年误杀父亲坐满5年监 案件判重审 控方撤控变无罪(组图)


    因误杀父亲而入狱的陈汤玛士。


    死者陈志诚医生(左)和伴侣。

    现年26岁、带有华裔血统的男子陈汤玛士(Thomas Chan)因杀父而坐满5年监之后,周四被撤销所有控罪。汤玛士的父亲陈志诚(Andrew Chan,音译)是位香港移民,于安省彼德堡(Peterborough)当肠胃科医生,被杀时是50岁。

    加拿大最高法院原裁定汤玛士杀父一案要发还重审,因为他在法庭受审时,被剥夺了进行无意识行为辩护的权利,而当时法庭这做法是违宪的。

    而检控官默里(Paul Murray)告诉法庭,在经过慎重的重新审视案件之后,控方得出的结论是:对该案进行重审不符合公众利益,重新庭审的难度包括针对极度中毒的辩护议题,故决定撤销汤玛士的所有控罪。

    控方撤销控罪的理由还包括:汤玛士已服满5年刑期;他一直受到严格的保释条件的限制;他在社区内的表现良好。

    默里说:「他已经完全扭转了他的生活。」

    该宗儿子杀死亲父的惨案发生在2015年12月28日凌晨,当时只有19岁的汤玛士在食用迷幻药魔幻蘑菇(Magic Mushroom)之后,狂性大发,不仅刺死了50岁的父亲陈志诚,而陈志诚的同居伴侣维特文(Lynn Witteveen)在事件中亦受了重伤。

    汤玛士其后被控一级谋杀和谋杀未遂两项罪名,他在2018年经审讯后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被安省高等法院判处5年的监禁。

    汤玛士在当年的审讯中,不被允许进行无意识行为的辩护,原因是根据刑法的相关条款,被控暴力袭击罪名的疑犯,不能采用无意识行为作为辩护理由。

    无意识行为指的是某人声称自己在醉酒或毒品的影响下,完全失去了对自身行为的控制。

    汤玛士作出上诉后,安省上诉庭发现刑法的这条条款违宪,剥夺了汤玛士获取非精神错乱的无意识行为的辩护,因而作出重审的决定。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法官在今春一致表决通过,维持安省上诉庭的裁决,令该案要发还给彼得堡的安省高等法院。随而就有控方作出撤销控罪的决定。

    汤玛士的辩护律师Danielle Robitaille说,汤玛士和其他很多人都生活在悲剧带来的后果中,今次撤销控罪是一次性的了断,反映出一如他的朋友和家人的看法,他不是一名罪犯。

    她说:「他是一个孩子,犯了一个他从未预见到后果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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