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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遗产失败】联邦最高法院拒绝接受苑刚争产官司 「母亲一」上诉(图)

    联邦最高法院拒绝接受西温中国富商苑刚被杀后的遗产争夺案上诉,维持卑诗法院的判决。与苑刚5名子女之一有关的「母亲一」于两年前争产出局后提出上诉,遭卑诗上诉庭驳回后去年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法庭今日公布拒绝接受案件上诉,维持下级法庭判决,最高法院按照惯例没有说明不接受案件的原因。

    身分受法庭报道禁令保护、于案中被称为「母亲一」的女子,于2019年2月在该争产案出局,她不服裁决向卑诗上诉庭提出上诉。她引用的理由,包括指有关法律被错误地阐释。

    不过,卑诗上诉庭的3名法官于去年底颁布的裁决中称,认同上一庭的法官虽然在阐释有关法律上犯错,但该错误却不会造成后果,因而驳回「母亲一」的上诉。

    「母亲一」曾于讼诉中指称,早于2004年她才16岁时在中国认识苑刚,后来曾搬到苑刚父母在中国的家居住,但同年12月又应苑刚要求搬走。她说要她搬走是为了让苑刚可与另一女子结婚以协助他移民到加拿大。而「母亲一」则于2008年12月生下两人的孩子。

    「母亲一」曾向法庭指,她曾与苑刚以如「配偶关系」生活了最少两年,因此有权分遗产。

    「母亲一」又声称,她与苑刚以丈夫及妻子互相称呼,苑刚亦在经济上支持她和送她昂贵礼物,但案情显示,其他「母亲」也提出同一说法,当年法官认为苑刚没有要与「母亲一」过一些如夫妻般的生活。

    当时的法官认为两人没有如配偶般的关系,或者若曾有过那关系,也已被苑刚终止了。判决又指「母亲一」与苑刚有关系时,苑刚亦与另外4名女子有关系,而每名女子都指与苑刚生有孩子,但5人都似乎不知道有其他女子的存在。直至苑刚死后,争产案的女人才发现有其他女人。

    42岁苑刚于2015年在豪宅被杀和分尸,其表姐夫赵利一度被控二级谋杀,后来被定罪误杀,连同分尸有关罪名,法官去年10月判处赵利入狱10年半,但扣减关押候审时间后,他继续被囚时间不足两年半,预定于明年刑满。有指苑刚的遗产达2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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