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民宿藏偷窥镜头 初审错用宪法保护偷窥狂 两轮上诉后重审华裔业主(组图)


多伦多国际电影节每年吸引大批访客。


闹钟可以隐蔽摄像头。

一位入住柏文民宿的游客,发现屋主周某(Michael Chow,音译)竟然在出租单位的卧室内偷偷安装了隐身摄像头,镜头正对著床铺,以满足业主的偷窥欲。周某被捕之后却在初审后被判无罪,理由被告对「犯案工具」也有隐私权。检控方不服提出连番上诉,终于获得上诉庭法官的支持,将此案发回重审。

法庭文件显示,那位游客于2018年9月来多伦多参加国际电影节,要在一间民宿那处租住10天。入住当晚,游客觉得床边桌子上的一个闹钟发出的红光很刺眼,令其难以入睡,于是用自己的相机包挡在闹钟前。但过了两天,游客发现有人把他的相机包挪开,露出后面的闹钟。他还看到屋主留下的一张字条,称他来过房间,给游客送一些优惠券。

警惕性极高的游客检查了闹钟,发现里面有一个隐蔽的摄像头。他立即向Airbnb公司报告,对方建议他改去入住酒店并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派出一位警员跟随游客去到柏文单位内调查,在游客将闹钟展示之后收作证据拿回警局,第二天由另一位探员华莱士(Wallace)对闹钟进行取证,找到一枚视频记忆卡。

在拿到搜查令之后,华莱士探员才查看记忆卡内的内容,其中有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并非前文中的游客)在卧室内手淫的视频。警方据此再拿到一份搜查令,对业主周某的住所进行搜查,但没有查获任何东西。不过警方还是控告周某犯有偷窥罪。

此案在一审过程中,法官认为,被告周某时不时去到出租单位,而且屋内还有一些他的物品,因此他对该物业,对摄像头和记忆卡内的内容,都有合理的隐私权。

相反,警察应租客的邀请搜查柏文单位,其后检获用于偷窥的摄像头,都无视了业主对柏文单位拥有唯一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就算有游客入住,但因为被告依然持有房间钥匙,可以随意出入,所以游客没有唯一的使用权。

一审法官认为,警员没有搜查证就入室搜查,仅仅怀疑摄像头可能被用于偷窥的情况就没收摄像头,缺乏合理的理由,显示出「没有一个警员表现出对业主的宪法权利有任何理解」,由此获得的视频证据应被排除,因此周某获判无罪释放。

检控方和警方自然不服提出上诉,接手第一轮上诉的法官也认为,游客不能授权警察搜查柏文或搜检业主的物品,游客的隐私权不能凌驾于业主的隐私权之上,也不能通过允许警察搜查来放弃被告的隐私权。警方的搜查是无证搜查,因此所得证据也是无效证据。

在第一轮上诉中败诉之后,检控方的上诉继续。接手第二轮上诉的3位法官认为,本案的关键并非被告是否对柏文单位有合理的隐私权,而是当被告将柏文单位出租之后,等于将其独家使用权和占有权授予了游客。

就算周某在主观上以为对柏文有隐私权,但他期望受害人不能邀请警察入内调查业主的可能罪行,这样的预期是不合理的,不受宪法保护。

在这样的前提下,当警察应受害人的要求进入私宅搜查时,就不存在警察侵犯业主人权权利的问题。而且警方搜检摄像头的过程,完全合法合规,获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周某不应被判无罪。本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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