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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文道:为何有些国家 明知制度有问题却回不了头?

    为什么有些国家

    明知制度有问题却回不了头?

    作者:梁文道

    梁文道先生

    1国王增加财政收入的三种方法

    大家有没有听过历史上有一个国家,曾经是称霸全球,简直建立起一个不可一世的海权帝国,我说的还不是英国,是当年比英国更悠久、更早成为海上帝国的西班牙。

    说起这个海权帝国,曾经不可一世,后来它是怎么衰落的呢?到了差不多公元1500年的时候,整个欧洲已经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来零零散散的小庄园、小领主、小王国这种封建制度,转型成为一个民族国家制度,已经相当接近我们今天所了解的民族国家了。

    在那个时候,首先跑出来的几个国家是哪些国家?比如说像西班牙、法国,这些国家为什么能够脱颖而出,赢得一时的竞争呢?那是因为他们的政府,财政的吸取能力特别强。

    当时这些国家面对很庞大的财政开支的压力,它要维持一个庞大的军队和治安力量,来维护国境内的安全、安稳,要镇压叛乱,要扫平盗匪,要对付外国,同时有时候还要开拓国土,入侵人家。

    当然还有国王要兴建漂亮华丽的大宫殿,他要有很多很美观的大花园,跟着他混吃混喝的一帮贵族,一些权贵们也都得有好日子过,因此他们财政压力很大。

    财政压力这么大,怎么办呢?有很多种办法,最等而下之的就是跟银行借钱。但是因为国王借钱经常不还,所以搞到后来那些银行家要贷款给他们,就要收特别高的利息。

    当然了,比起借钱还有很多更好的办法,就是想办法增加收入,增加收入的办法无非就是收税,还有一种是特许权。什么叫特许权?我们就拿那个时候的西班牙来讲好了,当时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他的主要的财政来源有三大块:

    ●第一大块就是从低地国家收来的一些税金,跟各种各样、各种名目的,非常名目花巧的这些费用,所谓“低地国家”指的就是今天的荷兰跟比利时那一带,或者弗兰德斯,就是荷兰、比利时、法国交界的地方,在那边收钱。

    ●还有一笔钱就是从他刚刚开拓的中南美洲的美洲新大陆的殖民地那源源不绝而来的白银。

    ●另外还有一块就是西班牙本地的一种特殊行业,羊毛。而拥有那些羊的牧羊人,后来搞得财雄势大,形成了一个团伙,这个团伙叫“羊主团”。

    ▲道格拉斯·诺斯开创性代表作《西方世界的兴起》

    2特许权与财产权的冲突

    这个“羊主团”,他们养着这一大批羊,到处放牧,他们做的这个羊毛利润非常高,高到一个程度,乃至于成为整个西班牙帝国财政三分之一的来源。国王跟他们是什么关系呢?就是给他们这伙人一种特许经营权。

    这个特许经营权,就是说我现在认定了你们100家能够搞羊毛(假设是100家),别人不准入行。这是垄断的,那100家当然是权贵家族,是一些资本权贵,这些人组成“羊主团”。

    到后来,西班牙从美洲吸取的金银财宝开始往下滑了,当他跟荷兰那些低地国家断离关系,人家革命成功,脱离它之后,它怎么办?它就只好更加依赖“羊主团”,它为了要依赖“羊主团”,它给了“羊主团”很多特权,包括让他们随时放牧。你在西班牙从北到南、从东往西任何地方,你的羊去到哪,那些羊爱到哪吃草,就去哪吃草。

    这样就有问题了,西班牙的农民或者庄园主,他种庄稼,但是羊以来就把庄稼全吃了。这些“羊主团”不管,他说我们有特许权。因此就涉及到这本书(《西方世界的兴起》)很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权。

    你想想看,我是一个西班牙的农民或者庄园主,我种地,天天在上面耕作,理论上这个地方是属于我的,它是我的财产。所谓是我的财产的意思就是我要有排他权的,就是这块地方只归我使用,别人不能够擅自进来破坏或者在里面攫取它的经济成果。

    好,今天您可好,一大堆羊,漫山遍野地进来,吃光了我的东西,这我该找谁投诉,找谁告状呢?你找不到谁,因为国王说了,准他们那么干。

    同时,你还要想的问题就是,我也许,我本来可以有一些推进农耕产品技术的一些发展,一些发明,我也都不用了,我不要搞那么多投资,别的国家农业上面越来越推进,越来越进步,又有水利技术,又有各种各样的新的实验、耕作方式、耕作制度的探讨,西班牙农民都不搞了。

    ▲现代西班牙也是一个“牧羊大国”,经常会直接在大城市甚至是首都里搞大型牧羊活动

    3为什么国王允许

    牧羊人侵犯农民财产权?

    问题是为什么西班牙国王要这么做?这么纵容“羊主团”呢?那是因为他给“羊主团”特许的这种经营权,“羊主团”就贡献一笔钱给他,那笔钱使得他觉得我很稳定,有收入,但相比之下,我保障农民的私有产权再从他们那儿收税,就比给“羊主团”特许权赚到的钱花费更多成本。

    其实这种特许权在欧洲是很常见的,有各种各样的专业,这些专业组成行会,就限制住谁能入行,谁不准入行,每个入行的人要经过什么样的标准才能够出身,独当一面,开一个店,做个厂。然后,同时又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大家利润获取的方式,因此,这种行会发展到后来,其实对经济发展是有伤害的,因为它是垄断的。

    不止如此,这种行会它还会排斥所有的技术创新,因为任何一个地方发展出来的技术创新都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大多数人,也许这个行会内部有人会做技术创新,但这个创新必须要保密,因为当时没有一个很好的智慧财产权,所以你发明一个东西,这个东西要是泄密传出去怎么办?

    当时种种这些行会,它也是国王吸取财源的一个重大来源。还有一种更极端的,就是法国国王跟西班牙国王,他要是不高兴了,真没钱了,他干脆直接没收这些贵族和企业主的钱。他凭什么没收呢?他可以说:“率土之滨,莫非王土。”

    那么这时候谁能够抵制这些国王呢?就只有极少数的人,比如说一些国家的议会,也许能够抵制国王,但是在国王扩大的权力当中,简直就像强盗一样,任意劫掠整个国家的财富,可以达到这个程度。

    但是久而久之慢慢发展成他不能明抢了,因为明抢,他发现最后对大家都没有好处,于是,你们老百姓各干各的,你们也能挣钱,我把这个打劫,定时打劫变成定时抽税,这就是国家的生存之道。

    ▲菲利普二世(1527年—1598年)哈布斯堡王朝的西班牙国王(1556年—1598年在位)和葡萄牙国王(称菲利普一世 PhilipI,1580年-1598年)。

    4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

    当年的法国王室、法国政府为了要供养起自己庞大的开支需要,就想从社会上方方面面地想要吸取财源。国家在各种的生产环节、各种经济活动里面设下了无穷的关卡,这些关卡,每一道关卡当然都有收费,而每一道收费都是为了要应付国家庞大的财政需要。

    这么做,当然能够短期内让这个国家显现得好像比较有钱,但这长此下去就会出问题了。因为这个制度没办法保证很有效地激励个人努力生产。换句话说,就是在财产权的制度设计上出了问题。

    当财产权这个东西不安稳或者得不到保障,于是你就不可能那么认真、努力地想要做各种各样的创新,就不可能那么努力、认真地想要做各种各样的有益于经济生产的活动了。

    相比之下,荷兰这个低地国家,没有什么天然资源的这么一片小的国家,跟后来的英国就完全不一样,它们不一样在哪呢?比如说我们就拿英国来讲好了,英国的《大宪章》的出现,就是因为当时的一个国王,想要去打仗,于是就要抽税,但要交税的或者要向他效劳的那些贵族们不干了,不堪重负,于是造反。造反逼着这个国王要跟他们谈判,谈判之后就定下了一连串的契约,这个契约,慢慢地整个精神跟习惯就在英国保留下来。

    因此在英国就有一个比较强大的国会制度,这个议会制度是能够保证在国王要收取税收的时候必须经过他们的同意,甚至是由他们来制订,因此国王或者政府没有这种擅自随便捞钱的权力跟能力。

    ▲英国议会对王权的限制能力,比欧洲各国都更强大,更能限制王权的滥用

    道格拉斯·诺斯后期提过这么一对概念,叫做“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所谓的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就是指的是这个政府或者这个社会,能够进入这个社会、这个市场、这个国家里面展开经济活动,能够展开经济活动的这个机会是有限的,而这个有限的机会是只准许少部分人进入,不是向所有人开放的,这就是它跟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不一样的地方。

    法国跟西班牙这种国家的问题,如果按照道格拉斯·诺斯后期的讲法来讲,他们当时营造的那个社会秩序是一个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

    这种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里面,会出现一个情况,政府把国家主要的经济机会跟利益交给少数的权贵精英阶层。而这些权贵精英阶层他们得到这些机会之后,他们所要交付出来给政府的就是一些利益,比如说税金、特许金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费用。然后政府又从这些社会精英阶层里面得到支持,使得这个秩序能够稳定地发展下去。

    但是根据各种实证研究,我们都知道,这种一时稳定的秩序是不可能长久的,因为绝大部分那些不在这个精英阶层之内的人,他们再也不会相信这个国家或者这个政府对他们承诺出来的种种我会保护你们的权利、我会保护你们的利益……种种的承诺,老百姓都不会相信。久而久之,迟早要出乱子、要出问题的。这个情况,基本上就是我们可以用来形容刚才说的西班牙,尤其是法国的情况。

    ▲制度经济学巨擘道格拉斯·诺斯(1920年11月5日-2015年11月23日)

    5为什么政府明知道自己做错了

    但是不改呢?

    那么为什么法国跟西班牙当时走上了错路,他们原来走的那个制度好像可以满足他们一时的需要,但是后来也应该知道这条路是走不下去的。比如说刚在我们开始讲的西班牙的那种“羊主团”那种事。

    这么搞下去,这个国家迟早要出问题。老百姓不乱、不造反、不叛变,他们也会懈怠经济活动。那为什么这个政府不改变呢?因此,我们又会面对另一个问题了。就是为什么有些制度它走错了,它可能甚至自己都知道,但它回不了头呢?

    这就牵扯到后期的时候道格拉斯·诺斯提出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路径依赖的陷阱”。

    所谓的“路径依赖的陷阱”,并不是他首创,原来是来自于PaulDavies跟后来的布莱恩·阿瑟,他们两个人分别提出来这个“路径依赖”,是要解决一个历史上常常出现的一种奇怪的现象,那个现象主要是跟技术发展有关。

    就是我们常常会看到世界上有这种奇怪的事,有一些技术发展,那个技术可能有很多问题,比起跟它同时间出现的其他的同类型技术而言,它既没有效率,又不是特别创新,又不是特别好,可它偏偏能够留存下来。

    “路径依赖”在技术上面指的就是,有时候人类的发展,很多技术的抉择不是因为这个技术比较好,我们用它,而是因为有一些技术一用它之后就改不了了。

    ▲路径依赖最经典的例子,就是两匹马的宽度,决定了现代铁轨的宽度

    道格拉斯·诺斯就把这样的观念发展到制度上。在制度选取上面,我们也会面对同样的问题,一个国家、一个经济在发展的时候,一开始有些制度可能会让大家觉得不错啊,我们现在发展得挺好,我们经济很发达,国家的目的也都达到了。

    但是明知道它是有问题的,就是不愿意去改,有点像吸毒一样,明明知道需要有改革的部分,但是不能动,到了后来,已经走上去之后,就会发生一个锁定的效应,你锁住了,你只能延续着一个错误的路继续走下去,再也回不了头,这个就叫“路径依赖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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