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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季延误】这女子兴讼 加航赔款由500元升上1200元(图)

    女子Jessica Kalynn去年9月18日﹐乘搭加航由温哥华往杜拜度蜜月6日﹐但她的寄舱行李疑未能随她转上接驳飞机﹐令行李耽误了2日才抵达目的地。为此﹐她要另花2,120.67元重新添置衣服及日常用品﹐但加航则只愿赔偿500元。Kalynn兴讼﹐卑诗民事审裁处(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最后判决﹐加航须向女子赔偿1,200元。

    文件显示﹐加航与Kalynn都同意﹐后者的行李未能转上接驳航机﹐以至行李耽误了2日。期间﹐Kalynn花费逾2,000元购买衣服用品﹐包括4双鞋子﹑6条裤﹑5件上衫﹑2个胸罩﹑2条底裤及一盒3对的袜子。

    根据Montreal Convention的法例﹐除非加航能证明他们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阻止行李被耽误﹐又或证明加航不可能采取这些保理措施﹐否则﹐便要为此负上责任。

    但加航就反驳﹐行李只是耽误两日﹐但Kalynn购买的衣物太多﹐超过所需要的。

    审裁处亦认为﹐Kalynn所买的物品中﹐部分并不合理。但4件上衣及裤子﹐及运动鞋及皮鞋各一双则是合理消费﹐于是裁定加航应赔偿1,200元给当事人﹐扣除之前已支付的500元﹐则尚欠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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