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杀死女婿一家被执行死刑,受害人骨灰多年未下葬

6月21日下午2点43分,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志军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张志军会见了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3年多的漫长等待

“1000多个日日夜夜,太难熬了。”邹朔的表姐告诉正观新闻记者,“这么久,我们总担心有什么变数。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还是来了。”

据正观新闻此前报道《“谅解书”背后的悲伤与隐忧:岳父杀死女婿全家被判死缓惹争议》,2019年1月10日10时左右,在四川省彭州市的邹朔自家房子里,他的心脏、左肺被剔骨刀捅破,一起遇害的还有他的父母。他的父母在事发前刚从吉林坐了两天的火车赶到四川,来看望孙女,而凶手是邹朔的岳父张志军。

张志军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12月20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志军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改判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被害人的六名近亲属提出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于2021年12月31日改判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因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持尖刀捅刺女婿邹某及邹某父母邹某海、杨某芬,致三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张志军在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中,作为长辈本应冷静对待,理性处理,但其却失去理智,持刀行凶,在短短的数分钟内连续刺倒三被害人,所刺皆为胸腹要害,行为毫无节制,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虽然张志军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死刑。

仍待下葬的骨灰

张志军被执行死刑,可仍有一件事压在邹朔的六名近亲属的心头,多年来邹朔和邹朔父母的骨灰一直寄存在殡仪馆没有下葬。

“之后我们还会联系张瑜来东北处理我姑姑一家的丧葬事宜,之前她曾推脱说等案子结案。”邹朔的表姐告诉正观新闻记者,“现在案子也结束了,我们也准备联系她,让她带着孩子一起过来,商量丧葬事宜,也希望她能把孩子好好抚养长大。”

据正观新闻此前报道,《“岳父杀害女婿一家”再审受害者家属:不认可谅解书坚持死刑》2021年8月12日,邹朔的表姐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姑姑和姑父是老师,去世后有丧葬费和抚恤金,这些都需要法定的人去签字,由于张瑜与表弟婚姻关系存续,所以这些事情包括安葬均需张瑜签字,而至今为止她并未出面或者出具委托书,很多事情只能作罢。

邹朔此前在外面租的房子

张志军杀人一案发生后,邹朔的表姐表示张瑜一家与受害者家属仅在一审前见过一面,见面时张瑜一家希望获取谅解书,但并没有什么补偿行为。此外张瑜还曾多次联系受害者家属均为了获取谅解书,曾表示只要他们出具谅解书,她会带孩子回去认祖归宗,会协助办理安葬,老家东北的房子她都不要,亲属去四川往返的这些费用也会报销。对于这些,邹朔的表姐表示他们家属并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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