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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一老人起诉儿子索要 2 万多元“带孙费”

    带孩子这件事,

    本应是父母的责任,

    但由于现在多为双职工家庭,

    孩子父母为了生活而奔波。

    这时,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就成了带娃 ” 主力军 “。

    但是父母帮忙带娃是理所应当的吗?

    近日,济南历城法院审结一起 ” 带孙费 ” 案件

    冲上热搜!

    最终判决孩子父亲

    向孩子爷爷支付 ” 带孙费 ” 两万余元。

    基本案情

    老刘念及儿子刘某某和儿媳在外奔波,带两个孩子不容易,就主动将大孙子小刘带在身边抚养。刘某某还给老刘写了个协议,承诺每月支付抚养费 300 元,但自打写了协议,刘某某就神龙见首不见尾,协议成了 ” 空头支票 “。

    老刘碍于亲情,多次与刘某某沟通此事,但刘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老刘一怒之下,将刘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某支付欠付的 ” 带孙费 ” 两万余元。经调解,刘某某不同意支付,开庭时也拒不到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刘某某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抚养孙子小刘并非老刘的法定义务。且刘某某在与老刘签订的协议中承诺每月支付小刘抚养费 300 元,但其却未依约履行,此举势必导致代其承担抚养义务的老刘付出增加。老刘不仅需要投入精力照顾小刘,还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费用以保证小刘的正常生活,老刘作为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刘某某支付欠付的抚养费。

    最终,历城法院根据老刘的诉请及事实,依法判决刘某某支付老刘 ” 带孙费 ” 两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对此网友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表示支持!

    ” 爸妈只负责养大你,不负责养你的孩子 ”

    很多网友表示

    一个月才 300 块钱抚养费

    真的不多

    但走到这一步

    会影响亲情

    也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及见闻

    历城区法院华山法庭副庭长姬广锴表示,

    本应当安享晚年的老人,无私地帮助子女看护、照顾孙辈,不仅付出大量时间精力,甚至子女连说好的抚养费都不承担,导致老人无奈诉之公堂,令人唏嘘。

    当然,此案仅是个例,但是父母帮助子女带娃在当下似乎已成为天经地义、理所应当,很多人认为这是老人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安享天伦的美事。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老人的法定义务。

    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抚养义务。

    诚然,当代年轻人为生活打拼,没有时间看娃,这时父母就成为了看娃的免费、放心 ” 保姆 “。老人养我们长大,又要养我们的下一代,他们从不求回报,帮我们看娃是情、是爱。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多一些陪伴、问候,而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理直气壮地 ” 啃老 “,让老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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