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资深媒体人陈文茜罹患黑色素癌第四期,正和病魔奋斗。她本想预立遗嘱,但看完规定「差点没有晕倒⋯⋯活人都可以被整晕」。所以现在为了恐怖繁复的遗嘱公证,陈文茜决定好好活着。
陈文茜表示,她面对未来的态度随缘自在,但为了毛小孩和想要捐助的慈善机构,她决定要预立遗嘱。但遗嘱中有五项规定让她深感不便,「首先遗嘱不能打字,要手写。共两份,必须复写,不得复印,再签名」。
其次必须申请自己、遗产管理人、受赠人,及受赠单位的户籍誊本本、身分证影本、还有机关证明。陈文茜说:「我算了一下,如果没有助理代劳,病人可能挂点在各户政事务所的奔波路上。」
第三,狗不能成为赠与者,所以陈文茜必须在生前把相关事宜及资金处理好。第四,她93岁的妈妈有二分之一法定继承比例。她不喜欢狗,也不可能把钱分别汇给为陈文茜照顾狗的朋友。
第五,房屋土地权状不够,还要申请房屋誊本,土地誊本及房屋税单。看完这些数据,陈文茜决定努力好好活着,「因为我无法好好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