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因变性与家人吵架离家出走,女子走后音频全无,其父亲向新北法院声请死亡声明,2019年时法院民事裁定女子于2013年死亡,但女子因无身分证无法看医生,今年7月初向法院声请撤销死亡声明,经亲姊到庭指认,法院今年10月底撤销女子死亡声明,成功复生。
判决指出,新北市1名女子2006年7月1日因变性问题与父母亲吵架后离家出走,自2006年9月1日起即失去连络,音频全无,父亲认为女儿已失踪超过10几年以上,向新北法院声请死亡声明,2019年时法院裁定女子于2013年9月1日下午12时死亡,女子因担心取消失踪人口通报,需要被认亲而未取得新式身分证,现因无身分证无法看医生,今年7月9日具状向法院声请撤销死亡声明。
女子到庭表示,其因为变性跟家里吵架,于是离家出走,住在朋友家里,不太需要身分证,但现在因有牙齿问题,没有身分证无法看医生。
法院审理时,当庭核对女子旧式身分证及年籍数据,以及女子的胞姊到庭指认并陈述明确,认定女子跟裁定声明死亡之人为同一人,且目前却仍生存。法院认为,女子虽受声明死亡之裁定确定,但目前仍生存,之前的死亡裁定与事实不符,今年10月底声明该死亡裁定应予撤销,女子也得恢复身分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