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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裁定 宾州禁18岁携枪可继续实施

    最高法院推翻下级法院裁决,允许宾州原规定禁止18岁至20岁的人在紧急状态可在公共场合携带枪枝。图为家暴受害者集会支持限枪法律。(美联社)

    最高法院于15日推翻下级法院裁决,允许宾州原来的规定继续实施,该规定禁止18岁至20岁的人,在紧急状态期间在公共场合携带枪枝。

    本案围绕着「宾州统一枪枝法」(Pennsylvania Uniform Firearms Act),该法律禁止居民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枪枝,并要求持枪者必须年满21岁才能申请许可证。

    挑战该法的第二修正案支持者认为,年轻人在建国之初并未被禁止带枪,所以如今也不应该被禁止;上诉法院裁定,州政府官员未能援引任何建国时期的法规,来支持禁止21岁以下人士携带枪枝的法律,因此裁定该州法律违宪。

    此案正好发生在枪枝法律因最高法院在2022年针对扩大枪枝权利决定,而发生重大变化之际。最高法院表示,任何枪枝限制都必须有坚实的历史背景。且在最高法院该裁决之后,包括明尼苏达州、维吉尼亚州德州等州的法官,都先后废除了多项限枪法,其中不乏包括年龄限制的法律。

    不过,最高法院今年稍早,在「美国诉拉希米案」(United States v. Rahimi)中确认了旨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限枪法律;高院大法官要求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必须根据该案的第二修正案先例,来重审宾州的诉讼。

    最高法院在其命令中表示:「尽管将21岁规定为持枪权最低年龄的法律已经存在了150多年,并且符合建国时期解除对公众构成危险的人的武装的做法,但第三巡回法院认为,此类法律有违国家枪枝管制的历史传统。这一判决反映了这法院第二修正案先例深刻且根本的误解,且涉及了尚未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全国各地的法院都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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