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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州欲告电视台播放挺堕胎广告 联邦法官斥「笨蛋」

    支持生育选择权的民众,今年9月在佛州迈阿密的一场示威中,高举「我们的身体,我们的选择」标语海报。最近佛州卫生厅扬言对播放支持人工流产权广告的电视台采取法律行动,生育权团体立即提告,请求法院发布禁制令。(欧新社)

    佛罗里达州北区联邦法官沃克(Mark E. Walker)17日在一场攸关支持终止妊娠权的电视广告争议案件审理期间,支持当地电视台的立场,并在判决书上写道:「为了让佛州政府能够明白,简单地说:这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笨蛋。」

    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导,佛州卫生厅扬言对播放支持人工流产权利广告的电视台提告后,沃克对佛州卫生厅长祭出暂时禁制令。

    这场争议起因于「佛州人保护自由」(Floridians Protecting Freedom)组织的一段广告,该组织是「Yes on 4 Campaign」行动的幕后推手。

    「佛州人保护自由」组织宣扬以投票决定是否将堕胎权纳入佛州宪法,借此推翻佛州的六周堕胎禁令。

    在这则30秒的广告中,一名战胜脑癌的妇女卡洛琳(Caroline)表示,州法禁止她接受攸关生死的人工流产医疗。她对着镜头说:「医生明明知道,如果我不做人工流产,一样会失去我的孩子,还会赔上我的性命,我的女儿也会失去她的妈妈;但佛州现在已经禁止人工流产,即便像我的状况也没有例外。」

    佛罗里达州长德桑提斯(Ron DeSantis)政府强烈且积极反对支持终止妊娠的修正案;佛州卫生厅指称该广告的说法「不实」且「危害」公共卫生。

    卫生厅总律师威尔森(John Wilson)寄发警告信(cease and desist)给多家播放该广告的电视台,「佛州人保护自由」组织随后提告威尔森和佛州卫生厅厅长拉达波(Joseph Ladapo),称警告信「违宪胁迫且带有歧视观点」,敦促法院禁止佛州采取后续法律行动。

    「佛州人保护自由」组织提出的佛州政府违宪的主张,获得了沃克法官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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